女同学一声嘲笑 他却夺去人性命
四天后才被发现 男同学被判死刑
男同学与女同学聚会后相伴回家,却发生了争执。男同学气急败坏,将女同学掐死在床上。将尸体搬下床后,男同学在床上休息了会儿。直到天亮,男同学才收拾了女同学的物品,开着女同学的车逃之夭夭。8 月 16 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男子陈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万元。

陈某,肥东县人,今年 22 岁。他有一个小学同学叫小梅,在夜总会上班。2016 年 10 月 9 日晚,陈某,小梅以及另外几个同学一起吃饭。10 日凌晨 4 时许,陈某和小梅一起回到了小梅所租的双景佳苑小区。
据陈某在公安机关交代,在小梅的房间,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然而,因为自身的原因,并未能成功。陈某感觉小梅言语中在嘲笑自己,气急败坏,遂掀开小梅的被子,坐在她肚子上,将小梅掐死了。
小梅死后,陈某将小梅拖下床,自己在床上休息到早上六点多钟。随后,他将小梅的手机,移动电源装进其双肩包内,又将小梅的汽车钥匙和 62 元钱拿走后,离开了房间,开走了小梅的红色现代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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