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4年冲击香港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公民广场)案覆核8月17日判刑,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和常委罗冠聪被上诉庭判监6至8个月。
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2016年因参与非法集结等罪成立,黄、罗被判社会服务令,而周则被判缓刑,律政司提出上诉。
路透社引述香港政府高层人员的消息,指港府高层检控人员(top prosecutors)在案件原判处各人毋须监禁的处罚后,“不建议上诉(not recommended pursuing)”,但遭律政司长袁国强推翻,坚持重开案件(insisted on re-opening Wong''s case),最终令“双学三子”入狱。
香港01就有关报道向律政司查询,律政司指不会评论个别案件的内部讨论,重申所有决定均是依据《检控守则》、适用法律及相关证据而作出。
另外,律政司17日晚发声明回应有部分人士认为本案检控有政治目的、是政治迫害,认为此类指控全无基础,漠视客观存在的证据,强调“香港特区司法独立的情况不可能被质疑”,判案书的理据显示法院纯以法律角度处理本案,“不可能存在任何政治动机”。
声明又指港府一直尊重言论、示威、集会等自由和权利,但强调行使有关权利时,不应超越法律容许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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