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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人,把伤者抱上车继续行驶再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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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该市日前发生一起“二次”交通事故,一男子驾车撞倒摩托车后,并没报警和向医院求助,而是扶起伤者到车内后继续行驶,没想到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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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交通事故

8月12日凌晨2点38分,在泸州纳溪区二级路倒流河路口,一辆泸州开往纳溪的小轿车撞上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本应该拨打电话报警,等交警来处理。可这位肇事司机并未报警,而是把受伤的摩托车驾驶员抱上后座驾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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