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山西矿难现场排队领取掩口费,已不是第一次。在霍宝干河煤矿之前,就发生过繁峙金矿为隐瞒38名矿工遇难而向记者发金元宝的事,收礼的包括新华社山西分社的四位记者。山西新闻界还流传一个故事:接到矿难报告的记者,搭的士进山採访,下山便开一辆奥迪回家。
讲真话没奖 说假话不罚
掩口费事件,对于形象本来就欠佳的中国传媒,谈不上蒙羞,无非是被再抹上一把灰而已。令人悲哀的是,披露事件的戴骁军事后的境遇。他没成为传媒英雄,甚至没能获颁全国统一的记者证,在新浪的网志也一再被删除。讲真话不容易,讲真话后的日子,更不容易。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得不到制度保障的社会中,公开讲真话总是一大难题。
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媒体为共产党喉舌的制度下,讲真话的人得不到奖赏,讲假话的人也得不到应有的惩处。2002年在繁峙矿难后领取金元宝的11位记者,今次在霍宝煤矿领取30多万元的58位真假记者,其行为已不只是要不要讲真话的人格问题,而且涉及违法犯罪问题,但最重的处罚,也只是开除党籍、公职。
中国《刑法》第八章明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政府、国有企业、事业、人民团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山西两大矿难掩口费事件中,真记者的受贿行为,假记者的敲诈勒索行为,已明显触犯法律,但司法部门保持了缄默,任由党领导下的喉舌以「家法」处置。说到底,是党纪代替了国法,是党大于法的又一次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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