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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法院第一案 “甄嬛”告赢网易

中国首家网络法院挂牌,处理的第一案是《后宫甄嬛传》小说作者吴雪岚控告网易侵权案。案件火速审判,不到半小时即审理完毕,判定被告赔偿人民币15万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479美元)。

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8月18日挂牌,相较普通法院的法庭,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共同揭牌。

在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中,原告吴雪岚状告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网易云阅读”收费非法向公众提供其作品《后宫甄嬛传》在线阅读服务。

在庭审中,网络法院没有原告、被告席,只有联网大萤幕。原告代理人位于杭州、被告代理人在北京,双方与法官影像连线,出席审讯。

因相关证据、双方争议焦点已在开庭前提交和明确,该案审理全程不到20分钟。原、被告同意调解,双方按下电脑萤幕上的“确认”,确认庭审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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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家互联网发源在杭州成立(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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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发源或将节省当事人成本(图源:VCG)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称,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司法改革领域的一项重大举措。

于志刚认为选择在网络纠纷高发地指定或者新设一个法院专门审理互联网案件,有助于节省当事人诉讼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杭州互联网法院”是中国第一家网路法院,将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路购物合约纠纷等涉及网络的案件。

杭州作为网络经济发达地区,聚集阿里巴巴、支付宝、淘宝、天猫、网易等网络巨头,电子商务纠纷因此相当频繁。

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浙江法院智慧财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提出数据表示,阿里巴巴一年要处理超过400万起交易纠纷。这其中部分纠纷未必能圆满解决,就会进入诉讼。

中国《解放日报》报道称,早在2011年,杭州法院就开始积极探索新型网路空间治理模式。

当时的会议提出浙江法院在审判模式上要探索“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线上法庭,提升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法治基础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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