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21日上午,中国宁波海事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卡塔利娜”轮二副艾伦有期徒刑3年半。法院认定,在2016年“鲁荣渔58398”轮14人死亡、5人失踪的船舶碰撞事故中,该被告人负主责。

“鲁荣渔58398”轮被撞后扣翻现场(图源:@中国船员联盟网 )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5日,“卡塔利娜”轮从江苏连云港启航驶往印度尼西亚,7日零时至4时,该轮由被告人艾伦值班驾驶。凌晨3时34分许,“卡塔利娜”轮在途经象山县沿海南韭山岛东偏北约72海里附近水域时,艾伦在海面起雾、能见度不良、渔区航行的情况下,违反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导致“卡塔利娜”轮与“鲁荣渔58398”轮发生碰撞。致“鲁荣渔58398”轮扣翻、沉没,14名船员死亡,另有5名船员失踪。
经鉴定,此起重大交通事故共造成人民币507.88万元(1人民币约合0.146美元)的财产损失,“卡塔利娜”轮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案发后,驾驶人艾伦到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投案。“卡塔利娜”轮所有人波尔萨利船运有限公司已经赔偿死亡和失踪人员近亲属共计人民币2,245万元。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根据中国法律,被告人艾伦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了解,2016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相关海事行政案件纳入海事法院管辖范围,今年2月,宁波海事法院又被指定试点管辖海事刑事案件。该院此次审理的“卡塔利娜”二副交通肇事案也是中国海事法院审理的首个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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