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山东男子杜保昌,入户盗窃使用暴力致人死亡。2017年8月2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将杜保昌等案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男子入室盗窃还杀人 警方根据脚印锁定杀人犯
2015年9月11日11时许,杜保昌趁无人之机,翻墙进入北京市房山区董某暂住处欲行盗窃,恰逢董返回家中,杜保昌遂采用闷堵口鼻、扼压颈部的方式致董死亡,后劫走董家中4000余元。
此外,杜保昌还曾于2015年6月25日18时许,翻墙进入董某暂住处翻找财物并窃取3000余元。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出具的到案破案报告显示,警方根据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发现,居住在现场西侧的杜保昌于案发后驾驶一辆银灰色雪铁龙轿车于2015年9月11日11时07分由现场胡同西口离开。
经过技术部门比对,杜保昌鞋底花纹与现场遗留的鞋底花纹足迹基本相符,故确定该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5年9月12日11时许,民警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杜保昌的暂住地将杜保昌抓获归案。
庭审:“没想要女子的命”
庭审中,杜保昌表示自己没想要女子的命。杜保昌曾供述称,2015年9月11日10点左右,其自己在家喝了半瓶多白酒,大概到了11点多,其听到隔壁东边的邻居家有锁门声,就从家里出来,见隔壁家大门锁了,女主人拿包走了。他就回家,从兜里拿出一副线手套戴在手上,爬墙进到邻居院里。进院后见这家屋门锁着,北屋最西边的窗户是打开的,其从窗户进到北屋最西边的屋里,进屋就翻钱。
过了两三分钟,他听到大门打开的声音,就藏在西屋的门后边,发现进来一个女的,他就从后边用右胳膊搂着那个女的脖子,把她按在床上,问钱在哪儿,女子指了床上靠西侧的一个被子。杜保昌一回头,那个女子挣脱往外跑,他又从后边勒着女子的脖子拽回来,把她摔倒在床上,用右手掐女的脖子,左手捂着女的嘴。
见女子不再反抗后,他把床上铺着的一床被子盖到女的脸上。后去女子说放钱的地方拿了钱。杜保昌表示,自己就是因为手头紧,就偷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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