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早前因冲击公民广场案被判入狱6个月。黄之锋8月24日于个人脸书(Facebook)上传一张由其绘制的监仓平面图,并用文字标注,仅20余字的介绍中竟有“次所(厕所)”、“洗手盘(洗手盆)”、“硬版床(硬板床)”、“储物厢(储物箱)”多处错别字。
网友留言称,“错别字多!快在里面好好读书!”
另外,黄之锋、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人"占旺"刑事藐视法庭案,于24日于高等法院续审,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法官陈庆伟将案押后裁决,9月颁下书面判词。

黄之锋在狱中画出所在监狱的平面图(图源:facebook"黄之锋 Joshua Wong@joshuawongchifung")
本案案情指,在2014年10月法庭颁下禁制令,下令霸占旺角一带马路的示威者需要离开,但黄之锋、黄浩铭、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等大批示威者仍然留在马路,警方清场期间拘留一批示威者。
律政司决定检控当中20人刑事藐视法庭,当中黄之锋、岑敖晖、周蕴莹、朱纬囵、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杨浩华共11人已认罪。
其余9名被告包括黄浩铭、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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