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问这么一句“到底是谁在纵容传销?”那么多年了,从我小时候就知道传销是一个害人的东西,打着让你赚钱的名头结果能把你给骗的倾家荡产,更让人不可接受的是还要怂恿那些进入传销的人不顾一切要去骗自己的亲戚朋友,对于这种事情能难道还不足以让国家下狠下打击它吗?可是近十年来打击传销的新闻倒是不少,但并没有根治,这是为什么?总是要有原因的。
我认为像派出所这些对传销组织也是没有什么办法,因为不知道要给他们按一个什么样的罪名,是非法拘禁还是说故意骗人呢?而故意骗人估计也算不上是刑事责任吧?所以这就很办了,所以这十年来虽然说每个月都会看到打击传销组织的新闻,但也从来都没有把他们给灭掉,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
李文星案算是又一次把传销推到了舞台上面,让咱们又一次开始谈论起关于打击传销这个话题。其实我觉得挺简单的,在人大会议上如果说有个人大代表能够提出关于整治传销的方案,能够把传销所涉嫌的欺骗、非法拘禁等等纳入法律,以后这就是刑事责任,如果这样的话那做传销的人还会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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