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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骚乱案 撬砖男判囚4个月

旺角骚乱案中,一名男厨师被指当日在旺角街头撬砖,被控刑事毁坏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被告承认控罪,并称当日只是撬砖,原准备用作阻塞交通,后来才知有人用来掷向警员。裁判官指被告在案件只作协助角色,但他的参与方便了其他犯案人士,须判阻吓刑罚,判被告即时入狱四个月。

28岁被告苏德成,承认两项刑事毁坏罪名,指他于去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西洋南街和豉油街附近行人路上,连同其他人一起撬砖。

被告曾在职工盟任职,李卓人为他撰求情信,指被告是有理想及勤力的年轻人,因这案会失晋升机会。其家人及朋友也为被告写求情信,指被告为人热诚,但用错了方法。

总裁判官李庆年表示,控罪最高可判囚10年,不能漠视案发情节与旺角骚乱相关;被告在骚乱中有协助的角色,虽然他称撬砖是想用来阻塞马路,但砖头有被用来袭击他人或警察的风险,往后事态发展亦显示有警员遭丢砖;法庭须判处阻吓刑罚,不适合缓刑,判刑已“尽了我最大的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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