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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教唆泄密案判决结果如下

台北地检署指控马英九为撤销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党籍、使王丧失立法院院长资格而教唆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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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依宪法行使职权 "

但台北地院判决书指出,检察官以此举证马英九的犯罪动机,论断并不合理,总统有权在行政、立法卷入政治漩涡之际,行使职权维护宪政安稳。

台北地院认为,马英九虽然构成泄密罪要件,但审酌马英九是依宪法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以及教唆泄密罪证不足,这两部分均判决马英九无罪。

检察官将依法上诉

台北地检署发布新闻稿指出,法院误采信被告院际调解权之辩词,使总统可以在政治上,运用侦查中之刑事个案的侦查资料,本案判决认事用法显有违误,检察官将依法提起上诉。

对于获判无罪,马英九办公室表示,马英九感到非常欣慰,希望未来卸任的总统不必面对各种无谓纠缠,在任内能安心依宪依法治国。马办也强调,北检不断用各种针对性办案手法剑指马英九,令人遗憾,呼吁北检能够依照证据办案,切勿为了定人入罪而罗织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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