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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合肥市区全面禁放,违者将罚款500元

8月3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合肥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意味着,从明年元旦开始,合肥市区将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500元罚款。

《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举报反馈制度,对相关投诉举报,及时登记、查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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