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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脂返家丢小命 台医师遭判2年

高雄市嘉美诊所医师刘乐辉五年前帮林姓男子施行超音波溶脂手术,林在手术结束离开三小时后死亡,高雄地方法院认为,刘没观察术后状况就让对方离去,错失及早发现问题处理机会,显有疏失,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刘有期徒刑两年,可上诉。

刘乐辉昨天说,全案已上诉并交由律师、保险公司处理。

卫生局表示,刘乐辉目前已没从事医美,只看泌尿科病患,但因过去曾多次违反医疗法遭裁罚,待收到判决书后,将研拟以医疗法或医师法裁处,若依医师法则将送医审会决定是否吊销刘的医师执照。

判决指出,刘乐辉六年前曾帮林姓男子做过一次抽脂手术,对方五年前又来求诊,刘问诊后施行超音波溶脂手术,在林的两侧腋下、两侧后腰,共抽取1250西西脂肪,手术时间约90分钟;手术结束后,林随即搭车返家,约三小时后感觉喘不过气、心跳急速,打119求助送医急救后,当天晚上因术后并发心脏血管疾病急性发作急救无效。

合议庭认为,刘为医师,应明了整形美容与抽脂手术原理产生并发症与症状预防、因应。术后未监测病患状况,仅凭林行走、对谈等表象,认为生命征象稳定就让病患离开,错失及早发现和适时处置机会,造成林死亡,犯后未见反省,迄今未与家属和解,因此判刑二年。

刘否认有疏失。刘说,当时有询问对方身体状况,林当时还从二楼走到一楼,到楼下与他对谈,过程中没疏失,案发后他想去慰问家属、上香,但都遭拒绝。目前双方的民事官司仍由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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