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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找到“老赖”赏金由保险公司出

9月4日,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线索不明的案件,引入商业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申请执行人购买该保险后,最高悬赏金为20万元,举报“老赖”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买单,这在重庆尚属首例。

“只用出悬赏金十分之一的钱,悬赏金由保险公司买单,真是帮了大忙。“施先生是签订重庆首批执行悬赏保险的申请执行人之一,他感慨地说。

3年前,施先生的朋友因为做生意,找施先生借了60万元用于周转三个月,施先生见朋友有难,想方设法筹钱借给朋友,然而,钱一借,朋友就不见他了。眼见钱要不回来,施先生只好起诉到江北区法院,但施先生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朋友的财产全部转移了。施先生申请执行后,法院通过种种执行措施,但老赖依旧不给钱。”那个人肯定有钱,但就是苦于找不到他的财产线索。“施先生不无懊恼地说。

4日,在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施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单,也就是一份悬赏保险合同,这是重庆首次推出悬赏追查“老赖”保险后,签下的第一份保单。施先生悬赏5万元找老赖的财产线索,他只向保险公司交了5000元的保费。”虽然有难度,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肯定有人知道老赖的财产线索。“施先生称,至少抱着希望来的。

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袁列彬介绍,该保险的收费标准及赔偿标准主要是两种情况:

一是提供财产线索,即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也就是交的保险费,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即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

他表示,执行悬赏保险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通过小金额保费撬动大金额赏金,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放大悬赏金额,减轻支出成本。

袁列彬介绍,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保险期间为一年,也就是申请执行人在和保险公司签订赏金保单后,一年内,案子得以执行,将有保险公司来买单,给这笔可观的悬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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