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文《对不起,我不抵制法国货》所引起的关注,以及热潮般的争论是远远超出我的想象的。到我这篇博文贴出来,单这篇博文就已经有超过近30万的访问量,跟贴超过6千条。我开始还回复了一些留言,后来发现,如果我这样一一回下去,非得累死不可,何况我实在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所以请网友们见谅。
在跟贴中,有骂我汗奸的,也有骂我自己及我的家人的,嘴巴极不干净的有之,甚至要打得我满地找牙有之。但我都没有删贴(不管是骂我的还是赞我的),网络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人生经历,见证信用,你在网上留下的一切,也是可以作为“呈堂供词”的,留着正好,让那些本质已坏或是一时糊涂的人,看看自己曾经如何的粗鲁过。
当然,也有赞同的人,极尽赞美之词,我虽牢记伟人之说,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但是内心里仍然充满了感谢之意。总之,写一篇文章总还是希望有一些叫好声的,也希望看到一些指正批评,只是没有想到幸福与苦难来得如此突然。
反对与支持究竟谁多谁少,谁强谁弱?我没有统计,但据我“目测”,应该是反对的声音远远大于支持的声音,正因为如此,我才狗尾续貂地在此啰嗦一下,如果支持的声音很强大,我会欣然挂笔。
在无数的对我的诅咒式的恶骂声中,我看到的恰恰是愤愤青们不爱国,或者说还不懂得如何爱国。你爱国,首先是爱这个国家的主体----人,那些恨不得扒一个说了一点不同意见的同胞的皮,争食其肉的人,像暴徒一样,带着文革遗风,真的很令人恐怖。连人都尚且不爱,不会爱,大谈爱国,真是太有才了,你们的才气令人敬仰如滔滔江水!
其次,你爱的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自己应该十分清楚才对。就好比你谈恋爱找对象,不会连对象长的什么样都不管,也糊爱一气吧?你爱的国是一个只有种声音的国,还是百家争鸣的国?是是民生多艰的国,还是国民幸福生活的国?如果是前者,我也就无话可说了,如果我说伏尔泰曾经这样说过:“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愿意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你们也不会以为然的,还是把我当狗吠,还是要我闭掉嘴巴的(恨不得能将我的嘴巴缝补起来呢)。如果是后者,我们到是可以坐下来好好地谈谈该如何爱国。
经典的爱国主义者是一些只讲奉献,不讲获取的无我主义者,他们的口号是“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诚然,粗粗地看,这也没有什么错,但是我们要搞清楚这里的“国家“是“国家”还是“祖国”,是政权还是文化共同体。如果是指前者,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公民与政府立约构成的关系,国家首先是为它的国民服务的“服务员”,我们爱它,是因为它为我们服务得足够好,我不爱它,可能是因为它服务得不够好。除了人民的目标与理想,国家与政权应该没有任何额外的目标与理想;除了人民的利益,国家更不应该有任何额外的利益,如果有这些额外的东西,我们就有理由问,这些额外的东西是谁说的?是谁想要的?是谁得到的?是谁利用我们弄到手的?
这样看,爱国并不是一种道德问题,而是一个自由的问题,或者说为了自由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之前,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这个关系没有厘清,我们从何处去谈处理国与国的关系?
经典的爱国主义者没有几个不是民族主义愤青的,在愤青的身上,民族主义是内核,爱国主义是外套。内核裂爆,外套膨胀,两者常常形影相随,招遥而过,有时是很迷人的。
民族主义的极度自恋会变成一种精神病。上世纪80年代风行一时的《逃避自由》作者弗洛姆说过这样一番话:“民族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乱伦形式,偶像崇拜和精神病症。‘爱国主义’正是它的崇拜对象。显然,我这里所讲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把自己民族凌驾于人性、真理和正义原则之上的态度……对自己民族国家的爱,如果不包括对人类的爱,就不是爱而是偶像崇拜。”
在这场抵制与不抵制法国货的激辩中,愤青们身上的种种毛病都在这句话里得到了印证。愤青们如果以这种方式去爱国,其结果不是爱而是害。
某些人对于愤青是既爱又怕的,因此总是一扬一抑,一抑一扬,手法交替的使用(好在愤青们惯于健忘)。因为民族主义固然有很狂热地崇拜力量,但它是如此的凌驾于人性、真理和正义原则之上,搞不好就变成一种破坏力量。因此,民族主义是把双刃剑,尺度的把握是十分的重要,弄不好,愤青误国那是大大的有。因此,琢磨“驭愤术”大约也是一些人的重要功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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