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当红演员片酬非常高,从这个《意见》的指向来看,将来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有限的制约性,但总体上很难产生想象中的实质作用。因为,这个《意见》并没有法律上的任何效力,它只是一个行业内的行政性倡导。也就是说,演员如果不认可这个规定,对自己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法无禁,则可行”,不管拿了再高的片酬,只要依法交足了税,就没有任何规定能奈何于他。再换句话说,只要演员有了依法纳税的前提,他就是站上了法律的正位。

另一方面,现在的演员片酬,也是一种市场化传导的结果。因为制片方最终要的是商业票房的收入,这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改变的现实。尽管制片方更希望将演员的片酬降下来,但就目前来说,这是一种契约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制片方之所以不敢放弃那些要价高的演员,是因为那些演员可以带来不可小觑的票房号召力,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制片方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就不可能使自己冒这样的市场风险。
演员这个行业,现在有个专用名词,叫做“自带流量”,应当说,这就是制片方的本质需要,既是最爱的方面,也是最怕的方面。尽管一个没名气的演员也可以演好某个角色,但这对制片方来说却要承担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为从市场角度上讲,演艺水平并不简单地等同于票房号召力,因而,目前作为制片方来讲,对于当红演员的片酬定价,就会是一把令人纠结的双刃剑,伤到自己的概率会非常大,包括好莱坞在内,所有的制片方都曾有过这种难以化解的纠结。
因而,市场的事,还要交给市场,因为市场最终是最公平的定价器。例如,某制片方非要与某个高片酬演员签约,那只能说明这个制片方本身就没有自己的市场底气,而本身就是想借助演员的名气来成就自己的商业结果。而从这个角度来说,讨论演员的高片酬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双方地位是对等的,有愿打的,有愿挨的,这本身就是市场选择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大家还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某一天,到了制片方一统天下的时候,那演员们的境遇会是怎样?是不是也会象现在一样,讨论制片方该不该一专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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