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客席教授陶荣日前遭网媒爆料,指其在课堂上教授强奸案举证时,举例若女受害人曾在社群吹嘘自己曾百名男士睡过,他建议可将行为辩解为“刺激他人强奸”。报导指有学生感到不舒服并就此投诉,法律学院其后撤换导师。港大回应,基于私隐考虑,不透露事件详情。
除上述争议说法,陶荣亦曾举例,称若女受害人穿短裙及有煽动行为,辩方可指女受害人有意煽动,其中又提及“我只是男人,我会‘饥饿’”。Hong Kong Free Press就事件曾向陶荣及法律学院了解,双方均没回应。报导又称,陶荣其后发电邮予学生解释,指他没意图冒犯别人,若有人感冒犯,他为此致歉。
港大表示,尊重学术和言论自由,而法律学院鼓励教师以专业和恰当的态度,诱导学生认识法律的实际运作;至于人事事宜,大学基于私隐考虑,不会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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