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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窃个资囚8月 工程师花15年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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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公司赖姓工程师15年前被控涉嫌盗取100多万笔信用卡资料卖给伪卡集团牟利,判刑八月定谳并服刑出狱后,他坚称清白而声请再审获准;高雄高分院认为没证据证明他涉案,昨天改判无罪。54岁的赖听判后泪洒法庭,感谢法院终于还他清白。

判决指出,高雄检调单位15年前侦办以黄姓男子为首的伪卡犯罪集团,指控当时39岁的赖姓工程师,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客户信用卡资料,卖给伪卡集团牟利,赖虽否认涉案,但官司缠讼多年后,赖于四年前遭法院依窃盗罪判刑八月定谳。

赖曾三度声请再审,但都遭高雄高分院驳回,赖入监服刑完毕后,不甘平白遭受冤曲,第四度声请再审。高雄高分院今年4月,因鉴定证人证称“当时硬盘还原技术刚推出”,赖不可能有这项技术,合议庭查证属实后,裁准再审。

合议庭指出,赖是维修工程师,业务上接触不到信用卡资料,至于他电脑硬盘还原后出现的信用卡资料,是因为电脑为公司配发、当时已格式化。依作证的鉴识警官说,案发时电脑还原技术刚推出,同年底才开办训练课程,连刑事局都是在两年后派员学习,赖应该没有这项技术,且他的电脑里也没发现还原软件。

合议庭认为,赖当初接受测谎鉴定时,前一天彻夜未眠,违反测谎者需身心意识状况正常要件,因此测谎结果不能成为有效证据;另外黄姓主嫌也在审理中翻供,指自己受要胁而诬指赖,经勘验相关侦讯录影光盘和笔录内容,明显不符,所以共犯的指证也不可采信。因此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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