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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法院因航班延误对一航空公司处以10万卢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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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俄罗斯西西伯利亚交通检察院发言人奥克萨娜∙戈尔布诺娃表示,由于一趟飞往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的航班延误了13个小时,俄北方之星航空公司(NordStar)将赔付10万卢布(约合1722美元)。

戈尔布诺娃表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交通检察院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就行政违法行为对法人立案。

她表示:“经查明,北方之星公司2017年7月7日无故致使一趟飞往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的航班延误了13个多小时,并且未按法律要求提供备用飞机。”

她指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民事法官的判决认定北方之星公司有过错。该公司应为上述行政违法行为支付10万卢布(约合1722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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