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辽宁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2017年至2022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稳步调控。到2017年底前,辽宁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计划到2020年,各地区初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将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建设规划,沈阳、大连两市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规模占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力争实现以租赁补贴为主的公租房保障方式,使租赁住房成为住房供应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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