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批违法,恒顺众升(300208.SZ)接到了证监会开出的顶格罚单。
10月16日晚间,恒顺众升公告称,其已于10月1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并在同日公告中称,根据创业板相关规定,如其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将有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披露,恒顺众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在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4月21日,恒顺众升股东新余清源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发生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交易。然而,恒顺众升未及时披露,直至证监会调查后,才于2015年6月8日进行了披露。

恒顺众升的违法行为不止于此。2013年4月25日,恒顺众升发布公告称,其将对外投资印尼工业园项目。在2014年2月18日,其发布公告称上述工业园项目最终选址基本确定。虽然,同年12月5日,其委托勘察方: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勘察后表示,该项目的选址场地并不适宜建电厂。然而,对于四川电力的意见,恒顺众升却始终没有披露。
在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期间,恒顺众升与PT. Artabumi Sentra Industri(下称 ASI)、PT. Pacific Metalurgi Indo Smelter(下称 PMIS)分别签订了《高炉项目一期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合同》、《高炉项目二期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合同》这两份合同。然而,恒顺众升却刻意隐瞒了其与ASI和PMIS之间的关联关系,从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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