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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谴责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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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涉及2015年终止收购佳兆业(1638.HK)事项,融创中国(1918.HK)董事长孙宏斌、行政总裁汪孟德两位公司董事因向融创中国董事会隐匿其中的《补充协议》,故双双违反联交所《上市规则》,遭到联交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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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表示,孙宏斌和汪孟德要在接下来90天内完成联交所上市部认可的总长26小时的《上市规则》学习课程。

联交所公告显示,2015年1月30日,融创及一家自己的附属公司同佳兆业实控人郭英成等多位交易对象签订价值45.52亿元的股份买卖协议。同日,上述融创附属公司与郭英成等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价值15.5亿元的违约条款。

融创本希望通过此次交易,进入该公司一直觊觎的华南市场。彼时,佳兆业实控人郭英成滞留香港,但后于2015年4月重返内地。因债务重组复杂、股权对价太低等一系列原因,郭英成最终对与融创的交易反悔。有传闻称,郭英成曾向联交所举报融创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规。

2015年5月28日,双方发出股权交易终止的公告。按照联交所今日公告的表述,终止公告亦未提及上述《补充协议》。

据此,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裁定,孙宏斌、汪孟德于关键时间及现时均为融创中国董事,知悉有《补充协议》,但未向董事会披露该协议以作知会及供董事会审批。在董事会不知情及未经其批准下,两人代表融创中国及附属公司A签订补充协议及使用其印章。联交所认定,孙宏斌、汪孟德违规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两人此前作出的遵守《上市规则》的《尽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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