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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人身险公司三季度偿付能力集体回暖 产品结构改善成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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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人身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正在逐步回暖。

近期,多家保险公司披露了其2017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包括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在内的多家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均较上季度有所回暖。

事实上,早在2017年第二季度,寿险公司整体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实现了自偿二代体系实施以来的首次反弹。

拆分来看,前海人寿三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8.26%,比上季度末高出6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52%,比上季度末高出13.05个百分点。此外,三季度末公司净现金流由负转正,约合31.24亿元。

恒大人寿方面,其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为B类,此前一季度恒大人寿的评级为C。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若是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以下,将被划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从偿付能力来看,恒大人寿三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4.97%,比上季度末高出6.3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28%,比上季度末高出6.07个百分点。

不过,三季度末公司合计净现金流出20.22亿元,公司称第三季度业务净现金流入为51.67亿元,为不断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三季度合计净现金流暂时性出现负值,但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仍有11.59亿元,流动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无需安排额外应对措施。

富德生命人寿三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比上季度末均高出2-3个百分点。按保监会正在向行业征求意见的偿付能力监管新规,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被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核查对象,若是按照新办法,富德生命人寿将被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此外,三季度末,包括国华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等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二季度末均有小幅上升。

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首次反弹出现在2017年第二季度。根据穆迪统计,中国寿险公司保费加权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17年3月底的189%升至2017年6月底的198%,同期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6%升至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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