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得借口社会安全非法侵害基本人权 来源:高洪明博客 分类: 🏡 生活 发布时间:2017-11-01 15:56:33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高洪明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当恐怖活动在世界屡屡肇事四处蔓延的环境下,每个国家都面临如何处社会安全与保障人权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 一社会安全各国政府必须尽其所能予以保证,但不得法外行政; 二保障人权是各国政府法定责任,政府可依法限制某些影响社会安全的人权活动,但不得借口社会安全非法侵害基本人权,尤其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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