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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陷抄袭门 遭索2千万

反腐题材的大陆剧集《人民的名义》被控涉嫌抄袭作家刘三田的长篇小说《暗箱》,编剧周梅森和制片单位等8名被告遭刘索赔1,800万人民币,上海浦东法院11月1日已正式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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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遭索赔(图源:VCG)

据大陆媒体11月4日消息,向法院起诉周梅森的作家名为刘三田(笔名南嫫),曾供职于中国中央电视台。

刘称《人民的名义》涉嫌侵犯其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起诉编剧周梅森和制片单位等8名被告。

刘指,《暗箱》于2010年6月发表,内容来自于其供职央视时来自企业和访民的投诉。刘三田的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称,他于5月受理该案,经过仔细研究比对两部小说,发现“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袭”。

《暗箱》故事由老国防工厂“一石厂”氯气罐爆炸事件引出,暴露出工人、企业、政府的三方矛盾,揭开崔市长、南岭省长、老首长等层级递增官商勾结关系网;而《人民的名义》则以一间老国企“大风厂”以黑社会暴力强拆、工人护厂引发的火灾事件,引出幕后的从副市长、省公安厅长、省政法委书记至副国级官员勾结贪腐的内幕。

刘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要求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并赔偿他1,8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0864美元)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兼付堂费。

《人民的名义》作者及编剧周梅森11月4日在网上发声明指,自己在网络上看到该消息,没有收到法院的文件。

周澄清,“这部作品(《人民的名义》)纯属我个人创作,我阅读的范围、时间和精力都非常有限,我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他表示,所谓抄袭的说法不值一驳,但保留反诉的权利,又称《人民的名义》重播在即,且正在商谈往海外出口事宜,此时提诉“用心极为险恶恶劣”。

《人民的名义》总监制、总发行人李学政称,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暗箱》这部小说和作者,并指对方选择在这个时机起诉,且在一夜之间使其成为热门话题,“营销是非常厉害的”。

李学政表示,即使他撤诉,我们也会反诉,尽一切力量,把这种想占便宜、增热度、搞恶性缺德营销的行为打击下来。”

55集的《人民的名义》于今年3月在湖南卫视播映,创下2000年以来的收视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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