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上次在中国上海抓住了一个美国通缉的性侵儿童的罪犯的缘故,美国是从月初开始就对有过性侵儿童犯罪记录的人注销了普通的护照,换发了新的护照,但是这个新护照的封底内面都会印上一句话,那就是“持有人曾性侵未成年人,依美国法律为性犯罪者”。
这个确实做得很对,这样的话,这些人去其他国家就会遇到障碍,看到这样的护照,申请签证会很不容易,哪个国家也不希望自己国家的未成年人有被性侵的威胁,少一个是一个。
上次在上海抓住的那个人,好在他没有在中国境内继续犯罪性侵儿童,其实不管是哪个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这方面的保护都该提高到最高,能多高就多高,成年人受到性侵都受不了,何况是未成年人。
中国也可以对这样的犯罪人员严加管制,换发这样的护照也没关系,毕竟未成年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必须由政府来多一道安全防护。
美国其实在一些事情上做的还是挺人性化的,这个必须给点赞了。虽然美国境内有些自由主义者批评这个新规定太笼统了,但是至少它能保护一些儿童,这样就够了,出发点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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