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一直游走在监管边缘的场外配资或将正式走向终结。
上周五出台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对分级产品设计及相应杠杆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稿指出,以下四种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一)公募产品。(二)开放式私募产品。(三)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四)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
这一规定相当于对分级杠杆开出了“负面清单”。
据中证报,多位银行、信托、券商资管等业内人士指出,上述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意味着,现行股票、债券配资模式将在新规之下难以为继。
什么是场外配资?
场外配资与融资融券在资金来源、风险上均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是向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借入资金或股票。场外配资则是向场外的配资公司借入资金,通常是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投向股债领域。
中证报援引业内人士称,其中优先级一般是银行理财资金,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承担较大风险与收益,并负责为优先级保本保收益。这一业务的实质是劣后级投资者加杠杆投资。
近几年,场外配资一度游离在监管边缘野蛮生长。据美银美林此前预计,杠杆资金可以通过保证金融资、股权质押贷款、伞形信托、股票收益互换、结构化的公募基金、P2P、线下配资七种通道进入A股。
场外配资对融资本金要求更低,且对用户审核更为宽松,存在诸多风险。据新京报,场外配资隐藏的风险有三:
一是场外配资公司所要利息极高,一旦股民手持个股股价出现波动,就可能面临被配资公司强行平仓、自身倾家荡产的厄运。场外配资实际上通过利益诱导机制,让不符合理性炒股资格的所谓“小鲜肉”、大妈们,成为了股市起伏与配资屠刀双重宰割下的羔羊。三是资金面失控风险。
在2015年的股市大跌中,场外配资一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于监管而言,场外配资渠道多样、手法隐蔽,给监管增添了难度。
中证报援引业内人士观点称,新规出台之后,近几年在市场流行的结构化配资模式将趋于消退。这一举措有助于资本市场防风险、降杠杆,对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可能对股市、债市产生的短期局部影响值得关注,特别是由于部分企业通过结构化配资的方式发债融资,一旦配资难以接续,可能会引发债市局部违约,因此建议审慎评估相关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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