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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12岁就犯案 狱中曾狂言:应杀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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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令跟随者残杀七人而从1971年就坐牢的杀人魔曼森 (Charles Manson),从小就是小偷,纳粹记号刻在前额的恐怖脸庞,是邪恶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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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狱方公布的曼森2009年3月的狱照。(Getty Images)

曼森12岁起就进出感化院和少年中心,他的犯罪生涯从抢酒庄和杂货店开始,后来偷车、拉皮条和伪造文书,最后策画残忍谋杀;他曾教唆多位年轻女性的跟随者杀害七人,包括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怀孕明星妻子莎朗泰特 (Sharon Tate)。

曼森被控共谋谋杀罪成,从1971年就坐牢,直到19日以83岁高龄病逝,但是他被押进监狱开始服刑后曾说:“也许我该杀500人,这样我才觉得对社会有贡献。”

曼森也说:“我很特别,我不像普通的囚犯,我在牢里度过半生,我是非常危险的人。”

曼森16岁的妓女母亲意外怀孕,在1934年11月12日生下他;酗酒的母亲经常把儿子留给亲人照顾,以便继续放荡的生活,据称母亲曾为了一杯啤酒,把曼森卖给另一名女子。

曼森18岁时拿着刀片抵著一名男孩的喉咙鸡奸他,因此被送到警戒森严的感化院,后来因伪造支票坐牢10年后,据说他曾向监狱当局请求不要让他出狱,因他视监狱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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