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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出台肺结核学生补偿方案 部分家长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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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官方11月26日称,将对患肺结核病桃江四中学生给予基本医保和部分生活补贴。这一表态,是对三天前桃江患肺结核病部分学生家长诉求的回应。

11月23日,桃江感染肺结核部分学生家长与湖南省政府、桃江县有关负责人对话,要求官方公布此次疫情所有病例,查明疫情扩散真相,给予患病学生及亲属医疗、陪护、误工费用、生活补贴及精神赔偿。

家属提出上述要求,是基于此次感染事件对孩子们健康和学业长远影响的担忧。一位家长对财新记者说:“说是6-9个月治愈,如果不治愈怎么办?有后遗症怎么办?”

官方补偿方案出台后,仍有家长于11月27日上午一道去找政府相关部门继续沟通。

桃江县官方在这份“关于省市县三级接访桃江县第四中学肺结核患病学生部分家长诉求的答复”中表示,肺结核病国家免费治疗,此次疫情中患肺结核病学生,从2018年起,其在桃江就读期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保个人缴纳部分,由当地乡镇统一缴纳,高中毕业后则由本人按政策参加医保。

另外,对确因陪护学生感染肺结核病的密切接触的直系亲属(直接监护人),政府承担肺结核治疗费用,并给予适当救助。

财新记者获悉,桃江县之前已经承诺,所有患肺结核的学生门诊治疗费用,凭医院正规发票全额纳入报销,住院治疗费用按保内费用全额予以报销,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治疗费用,医药费住院费由县政府统一研究解决。

桃江官方此次答复表示,对患肺结核病学生,治疗期间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部分患病学生家长在校外租房陪读,其外出治疗房屋空置期间租金,学校给予补贴;对病情较重、家庭较困难的,或因治疗、陪护患肺结核病学生等造成家庭困难的,将给予重点救助。较早前,桃江县政府曾表示,对患病学生,服药六个月给予救助金3000元,服药九个月的给予救助金5000元。

对部分家长提出要保证患肺结核病学生能上二本的要求,前述答复以“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予以拒绝。

桃江官方上述表态,部分家长不满意。他们认为,官方回避了家长们提出赔偿患病学生及其家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同时也对肺结核病究竟能否在六到九个月治愈心有疑虑,以及肺结核病对学生未来的身体健康是否造成隐患表示担忧。

因政府防控不历,导致疫情扩散,学生患病,政府和学校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专业医事律师、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晔表示,这件事和当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类似,政府如果存在管理不到位,按照行政赔偿法,应该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导致学生感染扩大,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范围,可以走法律民事诉讼。但他也表示:“同样的案件很多,没有索赔成功的。”

11月15日,湖南桃江县第四中学爆发肺结核事件被媒体揭露。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布,截至2017年11月24日20时30分,桃江县两所学校共报告肺结核确诊病例90例。其中,桃江第四中学确诊81例、疑似7例。桃江县职业中专学校确诊9例、疑似3例。

财新记者获悉,桃江四中81例确诊肺结核学生中,至少有50多名学生为高三文科364班。其余几十患病学生来自同年级其他班级,其中至少12例系原364班学生转至他班的。

据财新记者了解,早在2016年7月,桃江四中364班即有两名同学被确诊为肺结核,被迫休学。今年初,364班不断有疑似肺结核患者,直至8月疫情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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