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4月8日在广东潮南峡山杀人、抢劫的被告人梁汉豹今天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4月8日18时前后,梁汉豹携带水果刀来到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汕尾村中国工商银行峡山分行柜员机室对面路边观察存取款人员情况。18时35分许,张俊福、梁汉豹、被害人戴昭展等人先后进入柜员机室内。当张俊福到柜员机处拿出4000元人民币进行存款操作时,梁汉豹锁定张俊福为抢劫目标。为防止对张俊福实施抢劫时被害人戴昭展可能造成的妨碍,梁汉豹遂持水果刀朝站在其身边的被害人戴昭展的胸部、颈部等处连续捅刺多刀,致其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随后,梁汉豹即持水果刀走向张俊福要其交出钱,张俊福见状立即逃出柜员机室。梁汉豹发现张俊福存入的钱已被存取款机吸纳,持水果刀砸打柜员机入钞处无果,立即持刀追赶张俊福,但未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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