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邓辉林/日前看到一则新闻:广电总局下发《关于2008年12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指出部分剧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条新闻中有这样一句话让我瞠目结舌:"在情感类剧目中,……甚至刻意描写人物内心的仇恨、猜疑、报复、偏执等阴暗心理和情结。"
我随后登录了广电总局官方网站,证实了这条新闻的真实性。广电总局对电视剧中的人物心理也要进行审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细致入微的工作作风。
但也恰恰是将剧中人物心理纳入审查这一项管理内容,因其超出了广电总局应有的责任担当而令我齿冷。
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广电总局毫无疑问具有政治倾向性。所以我可以支持广电总局对电视剧的政治立场进行审查,比如对于美化尚无证据为其翻案的人物的电视剧发布禁令。
此外,鉴于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我们理应对法律法规保持足够的敬畏。因此,我也支持广电总局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电视剧,实行禁拍、禁播或要求删节。如对有的电视剧作出要求剪去过于裸露画面的处理决定。
但对于不属于上述两类的电视剧内容,广电总局的手就不该伸得那么长。现在,广电总局对于影片表现人物内心的阴暗心理和情结发出了预警---要是拍摄制作机构不吃这一套,那将来就可能领到禁播令。
这种管理就走过了头。须知,电视剧中人物内心的仇恨、猜疑、报复、偏执,无论是来自剧本创作者对故事情境力求真实的推理还原,还是来自他们天马行空的虚构臆想,都可能真实地出现在人的大脑里,都是合乎情节走向、合乎情理的人类情感。
再说,剧中人物的不健康心理就一定如广电总局在官方网站上所言会"以致价值导向混乱、偏激,甚至错误"?那显然是低估了观众的辨别分析与自我调控能力。
从电视剧中领略了杀人不眨眼的大侠风采,我们也不会真的抄起家伙去扫恶锄奸;见识了讲义气够哥们的老大派头,我们照样还做一介平民。
我不否认一些人尤其是青少年会有意无意地向电视剧中的人物学习、模仿,但正邪并存、善恶对出、美丑交杂本来就是世界的真实面貌。
与其让电视剧中全部展示心理健康、阳光的人,让人们沉浸在美妙的幻想中,不如也部分地展示心理阴暗、扭曲、变态的人,让人们更全面地了解现实,在对比中树立自己的价值取向。
连剧中人物心理活动都要管,这种管理思维多少有点霸道。这种管理如果再向现实中迈出哪怕是一小步,就会走到管理思想、控制思想的地步。我的这种联想即使不是出于对"管理思想"的充分警惕,至少也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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