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星吸毒新闻屡屡爆出,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山东省推出新举措,对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艺人涉毒、“毒驾”等热点问题,明确了禁止性规定和管控措施。

台湾艺人柯震东涉毒向公众道歉(图源:Reuters)
北京时间12月1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根据《条例》规定,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团体以及相关单位,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参与文艺演出,或者播出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的,由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对邀请方、播出方处10万(1元人民币约合0.1512美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
播出上述人员代言的商业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言人属于上述人员仍然播出商业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10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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