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3岁少女去年和19岁王姓男子偷尝禁果,在家里做爱,少女母亲突返家,王男躲起来仍被发现,尴尬说“阿姨,不好意思”就跑离,但少女母亲闻到女儿身上有男性分泌物味道,怒而提告王男,王男及父母须赔偿少女这方共30万元台币。
判决指出,王男曾跟未满14岁少女性交,遭裁定保护管束,去年1月又在脸书上认识被害少女,隔天两人就相约少女家性交,少女母亲突返家按门铃,王男还意犹未尽,直到少女说须帮母亲开门才停止,接着连忙躲在衣柜跟墙壁夹缝间。
少女母亲进门发现,少女仅穿一件盖臀的长版上衣,又发现王男躲藏,质问下王男仅尴尬回说:“阿姨,不好意思”就离去,少女母亲闻到女儿身上有男人分泌物的味道,愤而提告求偿,王男除了赔偿30万元,刑事部分已依对未满14岁性交罪,被判处三年四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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