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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垃圾按量付费 这个习惯迟早得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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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扔垃圾”似乎是一种天经地义的权利,而且是免费的。但随着工业化程度的加深,一个人所能生产的垃圾,日渐变得惊人。环境能否承载,也成了一个问题。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固体垃圾产出国,产出垃圾占东亚垃圾产出量的70%。你坐在漂亮的大城市高楼广厦里未必意识到的是,就在几十公里外,“垃圾围城”已经形成,现场景象可谓震撼。垃圾是现代城市的有害排泄物。

人们有必要大力探索降解处理、回收再利用垃圾的途径,但此方面科技的进步是有限的,最发达的国家也仍然以压缩掩埋为主要对策。故而,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生产同样重要。尽管政府不宜强制民众减少物品的消费,但让“多制造垃圾者多付费”能够成为一个基本的正义法则,否则甚至可能出现穷人变相替富人承担环境成本。

其实国内2002年起,就已经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只不过一般是按户定额收取,所以住户缴纳时有一种是物业费或水费煤气费的附属费的感觉。真正要能起到调控垃圾量,就必须按量收费,而且越精确越好。以前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曾尝试过替代性的比例收费。垃圾收费的目的不应该是收费,而是激励人们少丢垃圾。故而合理的制度也要让人们从减少垃圾的行为中获利。如美国规定市民若参与垃圾回收,垃圾处理费用可打折。

在英国,垃圾减量积极的家庭会得到商店优惠券的奖励。这方面必须提及的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垃圾有效回收和处理的基本前提,在我国的大城市已经普遍形式上出现,至少分两栏。但实效较差,基本靠自觉,而不自觉的人还是大多数。而且有人费心分类后,看见清洁工的垃圾车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混同收走,积极性自然会受挫。分类的实践者可以说完全被不分类的实践者打败了。未来无论垃圾处理收费是否落实,落实速度是快是慢,越来越细化的垃圾分类可谓都是必须的一步。像广州这次的草案二审稿已经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发现交付的垃圾不合分类要求的,可拒绝接收。

对垃圾付费制度的一个可能的“中国式智慧”是偷偷将垃圾倒到别人那、单位里或公共场所。这是短期内无可避免的,但也并非颠覆性的漏洞。这可谓是从单位、公共场所“顺手牵羊”各种消耗品的反向版。会这么干的,可以讲终究是少数人。我们也可以合理期待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少,毕竟偷偷带垃圾离家,是比偷偷带非垃圾回家更不体面的事情。此外,也可以学习韩国等建立公共监督执行体系。台北在开展此项制度前,对试点以及邻近地区的垃圾产生量、资源回收量都进行了预先统计和监测,以观察按袋计量对减量和分类的效果。在制度开展时则派出大量义工在垃圾收集点站岗协助劝导,同时出动大批环保稽查人员严查弃置与未使用专用袋者,对违法者予以罚款,并鼓励民众主动检举环境污染违规行为。

乱扔垃圾是对他人权益的侵害,故建立奖赏举报垃圾非法投放制度很合理。我国城市街道上已然密布摄像头,这构成了对乱扔垃圾在内的各种违法行为的震慑。静态地看,每家每户的垃圾生产量也一般变化不大,如果垃圾桶垃圾袋领取数据异常又没有合理解释,同样会引发执法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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