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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将共谍纳“外患罪” 台学者:硬碰硬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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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12月4日初审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拟将“外患罪”部分新增“敌人”,未来共谍可适用“外患罪”论处,而非现行《国家安全法》。政治大学台湾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胡瑞舟认为,“两岸关系进入微妙阶段,任何变动都会导致另一方不必要的解读,硬碰硬对台湾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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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过去都以《国安法》处分共谍,未来拟用《刑法》外患罪论处(图源:VCG)

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的“一国两区”精神,台湾过往处理共谍皆以《国安法》判刑,而非《刑法》之“外患罪”,提案的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认为,台湾国防军备及国安政策主要都在防止中共武力侵犯,事实上确为台湾“敌国”,但司法却将中国大陆其视为台湾的大陆地区,导致无法适用“外患罪”的“外国”、“敌国”,因此有必要修法。

根据草案条文,“通谋外国、敌人致使他国、敌人与中华民国开战、或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他国、敌人者,最重可处死刑、无期徒刑”,另外“中华民国国民若成为解放军,最高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泄密给外国或敌人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将比《国安法》重。

胡瑞舟分析,“目前两岸关系进入微妙阶段,任何修改都会触碰另一方不同解读,如果原来的《国安法》可以达到一样效果,就没有必要修改,否则恐怕引起对方不同解读”,他解释,“尤其从对岸角度来看,中国大陆国力提升以后,有太多方式可以回应台湾所有动作,如此对台湾来说可能会更加不利。”

至于外界认为共谍只适用《国安法》可能有刑度过轻的问题,胡瑞舟则有不同解读,他说,《国安法》在共谍处置上有相对应法条,并依犯案程度轻重处理,不会有刑度过轻疑虑,“在原本已经恶化的两岸关系,不必要的动作可能造成对方做出相对应处理,吃亏的还是台湾,毕竟台湾在两岸关系处理的实力比较弱,硬碰硬处理两岸关系,对台湾整体未来发展不利”。

中华战略学会专家田金丽认为,这次修法主要精神在于“吓阻预防、敌我识别”,不应以统独或蓝绿意识看待。她说,目前台湾社会“敌我不分”,过去有台湾退休将领到中国大陆参加各种活动,拿着台湾退休俸到大陆喊统一,不但打击台湾军队士气,也引起人民反感,此法通过后,或许能增进社会的“敌我意识”。不过,田金丽不认为台湾人会加入解放军,因此与其制定这种罚则,还不如拟定“退休将领通匪”将不能领取终身俸等罚则,会来得实际一些。 

台湾师范大学政治所教授范世平则表示,“两岸关系从太阳花学运以来就一路恶化,台湾人对中国大陆产生极大疑虑,深刻感受到中共对台湾不肯松手及各种打压”,他认为,“不仅台湾反中情绪高涨,中国仇台情绪也很高”。

范世平举例,“中国利用统一促进党在台湾街头高举五星旗,并拉拢退将、进行各种对台统战,台湾民众对这些都看在眼里,因此立法院提出这个修正草案不令人意外”,范世平认为,中国大陆或许会认为这是民进党单方面制造两岸阻碍,但“台湾人看到中共在军事跟外交上的打压,因此民众不会反对这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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