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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当前不宜引进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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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表示,鞭刑不符合现代刑罚思潮,且台湾已签署联合国人权两公约,如果引进鞭刑,将有违国际刑罚趋势与两公约精神,「本部认为当前不宜引进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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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民众在国家发展委员会提点子平台提案,对酒驾累犯、性侵犯及对幼童伤害等犯罪增加鞭刑,超过5000人附议成案,行政院政务委员唐凤1日召开协作会议讨论。(图取自提点子平台join.gov.tw)

近期有民众在国家发展委员会提点子平台提案,对酒驾累犯、性侵犯及对幼童伤害等犯罪增加鞭刑,超过5000人附议成案,行政院政务委员唐凤1日召开协作会议讨论。

唐凤下午在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发文表示,协作会议过程与摘要,已于今天的行政院政务会议报告;唐凤也在脸书公布会议中相关部会简报资料。

据法务部简报资料指出,鞭刑制度源自英国,新加坡继承英国法律体制,独立后沿用英国鞭刑制度。英国国会1948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废止鞭刑制度后,现今仅少数国家保有类似鞭刑制度,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与沙乌地阿拉伯等回教国家。

法务部说,以矫正刑替换应报刑,为现代刑罚趋势,鞭刑为专制时期刑罚报复主义下产物,「不符现代刑罚思潮」,当前90%以上国家未采取鞭刑。

法务部表示,台湾已签署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其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的处遇或惩罚」。如果引进鞭刑,将与公约精神及国际刑罚趋势相捍格。

唐凤在脸书贴文中表示,协作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部会官员、提案人与连署人等都认为鞭刑非吓阻酒驾最佳途径。

唐凤表示,从防治角度看,应优先思考如何穷尽其他更为可行的方法,从事前、事中、事后分阶段进行。另外,「酒驾肇事发生后,政府除了惩罚肇事者,也要加强对受害者的协助」。

唐凤说,鞭刑提案创下「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最多附议人记录,超过2万7000名网友希望政府讨论这个问题,并在期限内回应。

唐凤表示,虽然有些人认为协作会议讨论这样的议题是耗费行政资源、或不够坚守人权底线,但政府立场是任何公共政策,除非抵触宪法,否则都应有讨论空间,也不应由行政院扮演「否决者」角色。

她说,协作会议价值不仅限于改变或创建政策,而是在多方利益关系人讨论过程中,增加彼此相互理解,促进共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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