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国为“反间谍法”加入新定义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亚洲」,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国务院星期三发布 “反间谍法实施细则”,除针对境外组织,代理人,敌对组织,间谍器材等作出定义,还认定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行为,属于间谍行为之外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这类行为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

据报道,中国国务院6号发布第692号令,根据“反间谍法”制订的实施细则,共计五章,26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