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跃亭姐弟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乐视网无息借款承诺一个月后,北京证监局迅速作出回应。
12月7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乐视网收到北京证监局对贾跃亭和贾跃芳下发的《关于对贾跃亭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称,贾跃亭、贾跃芳分别于2015年5月、2014年12月作出承诺,将减持乐视网股票所得资金全部借给上市公司作为运营资金使用,免收利息。2017年11月,贾跃亭、贾跃芳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贾跃亭、贾跃芳“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拒绝履行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
北京证监局指出,贾跃亭、贾跃芳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乐视网“讨债记”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及,贾跃亭和贾跃芳分别在2015年及2014年减持乐视网股票时承诺,减持套现后的资金将全部借给乐视网,支持其运营,且不收利息,承诺有效期至少60个月(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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