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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抗台独 划出武统三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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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驻美公使李克新在美国时间周五(8日)表明,当美国派军舰访台之日,反分裂国家法就会启动。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因应2002年,时任台湾的总统陈水扁提出“一边一国”论后,令两岸关系极度紧张,大陆全国人大遂于05年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明列对台动武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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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大陆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即日实施。该法共10条,开宗明义表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强调维护主权完整,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与责任。

而且该法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授权以军事行为进行国家统一,被外界视为大陆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在该法第八条列明三种情况下,中央须采取非和平措施、包括军事手段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包括“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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