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标题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引起热议。该文将矛头直指因电视广告而耳熟能详名叫“莎普爱思滴眼液”。
文章质疑这款滴眼液在大量播放的电视广告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得消费者相信"眼药水就能够治好白内障",许多消费者出现并发症、延误治疗等情况。

莎普爱思眼药水广告(图源:VCG)
文章指出,莎普爱思所属公司2016年共花费2.6亿元人民币投入广告,占总营业收入20%以上。
该公司3日发布公告,澄清这款滴眼液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
中国防盲治盲网指出,至今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或阻止白内障的发展。
早在2014年,中国官媒就报道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发布广告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黑榜”的常客。
另外,在更早之前的2011年6月3日,相关监察部门就公布“莎普爱思眼药水”是违法药品广告。
6年时间算不得短暂,早已被列入“黑名单”的莎普爱思如今仍然活跃在公众眼前,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其实,莎普爱思这种“夸大式宣传”只是中国官媒广告的冰山一角。在中国只要看电视的人,都会对一些广告耳熟能详。而在这些朗朗上口的广告词背后,药效真实性却更值得推敲。在两相分离的背后,只能由中国的消费者来埋单。
近年来,中国官媒不仅仅只有虚假的医疗广告,而医疗养生类节目也泛滥成灾。几乎每一档医疗养生类节目中,都至少有一名所谓的“专家”登场,再加上一些消费者通过连线或现场现身说法,让这些医疗养生类节目颇具说服力和鼓动性,引得消费者纷纷掏钱购买节目中所推荐的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在节目的鼓动下,大价钱购买了各种医药品保健品和相关服务,最后的效果和作用却无法得到保障。
其实,虚假医药广告根本不是法外之地。 2015年,中共也出条相关规定,禁止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然而,即便如此,但在实际执行中依然还是被大打了折扣。 究其原因,主要是“利益”所致。正是有了从药品生产厂家、代理商、广告公司、电视台,间接形成的产业链,才有眼下一个个“医药广告”的前赴后继。
回顾近些年来,这些虚假广告被媒体曝光后,政府和相关企业的处理方式一般都带有作秀性质的和带有应对性质的以及带有危机攻关性质。
“曝光后勤政”也折射出中国政府眼睛向上的思维和态度。媒体曝光常常伴随着中国政府官员的压力,当官员看到了新闻并亲自过问之后,事件往往180度大转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官僚习气依然存在。
更大的问题在于依法治国的缺位。中共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也在讲话中提到“要清楚的看到法制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但很容易看出,这些有违法律与行政条例的虚假广告依然能在官媒上出现,至少在这个领域,被法学界最为诟病的“有法不依”还很严重。
事实上,这些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能够长久的存在,大陆地方官媒是其利益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各地党、都市报、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将大量的时段留给这些舍得掏出真金白银的“药品”,早已为了利益而透支了自身的公信力,对于这些问题药品的监管,少不了对各路官媒的问责。
而此前的经验是,被整顿的“药品”要么换一种广告形式重新出现,要么干脆换一个品名、品牌重出江湖,官媒依然是它们最大的展示平台。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澎湃新闻等官媒在最近两天集中发力,将矛头指向 “莎普爱思眼药水”及其虚假广告,是真有一个切断这条利益链的庞大计划,还是只是在新闻平淡期完成一个策划选题,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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