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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温铁路试点混合所有制:社会资本占股51%,合作期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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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起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和温州、福建福州的便捷出行通道杭(州)温(州)铁路项目,将承担起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任务,民营社会资本方占股51%,合作期为34年。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复函省发改委,同意杭温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合作期为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根据试点实施方案,杭温铁路项目资本金约为98.06亿元。其中:民营社会资本方占股51%,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占股15%,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参与,与民营社会资本同股同权;省交通集团代表省政府出资,占股13.6%;温州市、金华市、台州市政府各指定1家出资代表,分别占股10.2%、8.58%、1.62%。

杭温铁路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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