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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修正案通过 这是人民作主的历史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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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12日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修法之后,年满18岁者即具有“公民投票权”,未来公民投票的提案、成案以及通过,将回归多数民主国家的合理门坎。

台湾总统蔡英文亦随后于个人脸书(facebook)表示感谢,指出“过去极受争议的公投审议委员会正式废除,《公投法》立法多年以来的各项缺陷就此走入历史”。蔡英文表示,《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意在“打破鸟笼、还权于民”,是人民作主的历史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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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长苏嘉全落槌宣布,《公投法》修正案三读通过(多维记者:陈舜协/摄)

新修订的《公投法》,将提案门坎下修为“万分之一”、联署门坎下修至“百分之一点五”、通过门坎下修为有效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同时,为了还权于民,促进公民对于国家政策的直接参与,也下修了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数四分之一。另外,新法也将公投审议委员会废除,不再有菁英的意见绑架人民,并将投票年龄限制修改为18岁等,旨让青年可以透过直接民权,参与国家重大公共政策的讨论。

对此,民进党则透过发言人谷辣斯.尤达卡(Kolas Yotaka)表示,对于所有党籍立委的辛苦,民进党中央表示肯定与感谢。

Kolas Yotaka认为,《公民投票法》的修法通过,是落实民进党长期以来为深化台湾民主、还权于民的主张,也是以具体行动,实践蔡英文的竞选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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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法院党团称《公投法》修正案通过是“还权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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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时代力量提“两岸协商”入台湾《公投法》遭到否决Kolas Yotaka指出,从《促转条例》的通过到《公投法》的修正,民进党正一步步实践对巩固台湾民主体制、促进公义的实践、归还主权于民的政治承诺。

“公投法的修正,是台湾民主再深化的重要里程碑”。

此外,对于在野党时代力量提出属于宪法范畴的部分(例如:领土变更、新宪法制定等),Kolas Yotaka表示,由于《公投法》为程序法,因此多数立委主张此一部分应当交由宪法处理;另在两岸协议部分,应以推动中的《两岸监督条例》加以规范。另外,对于国民党所提不在籍投票的议题,民进党也支持相关委员的意见,以专法加以订定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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