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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2月12日消息显示,乐视网原董事长贾跃亭首次被中国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目前,贾跃亭人在美国。
法令规定,贾跃亭今后不得在中国进行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到前往星级以上酒店、购买不动产到旅游、度假等消费行为。
那么,登上“老赖”黑名单的贾跃亭还能回中国吗?

2017年以来,贾跃亭处境艰难(图源:VCG)
据《北京青年报》公众号“政知道”12月12日报道,贾跃亭一个月前已经被下达限制消费令。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发布时间是2017年12月11日,执行法院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贾跃亭涉及案件的立案时间是今年9月28日,案件中另一方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以来,乐视旗下的两家公司因涉案先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分别是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都曾是“全部未履行”且被认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在这次被北京市三中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前,1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针对贾跃亭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涉及的案件是“9月4日立案执行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你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北京市一中院要求贾跃亭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消费受限只是一小部分
其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受到的限制非常多,高消费限制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对贾跃亭而言,从最初被限制高消费,到被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受到的限制无疑更多了。
先看,一个月前,北京市一中院的限制消费令让贾跃亭远离了哪些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消费共包括九项。
可以说内容涉及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而且,对家人也有一定影响,例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项。
同时,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受到前面列举的高消费限制。
《规定》中还明确说,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按照民诉法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若有关单位存在上述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除了高消费,还有哪些会受限?
上了“老赖”的名单又有哪些行为被限制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显示,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除此之外,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及了十一个方面的联合惩戒,这十一个方面中又具体列出若干小项,可以说是“全面惩戒”了。
这十一项分别是: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鼓励其他方面限制。
有人疑问的是,什么叫“加强日常监管检查”,《意见》中是这么定义的: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也就是说,一旦高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所在单位也成了重点监管对象。
上了“老赖”名单入境也会有问题,此前就有欠了2,200多万(1元人民币约合0.151美元)的女老赖在入境时被查控。身在国外的“老赖”贾跃亭还敢回中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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