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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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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监督二手房交易行为,12月13日,省物价局召集省、市住建、司法、国土、地税部门,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相关公证机构、房地产业协会和房屋中介机构负责人,召开了二手房交易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议。会议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自愿公证,房屋中介机构、公证机构等不得强制或诱导公证并收费,如有发现可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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