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银行多给1600元欲索回 储户:不是离柜概不负责吗

声明:本文转载自 「央视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在银行柜台办理手续时,时常可见“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之类的提示语。近日,浙江秦女士在某银行取款22400元,银行却给了秦女士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女士讨要额外的1600元,遭到秦女士拒绝。

秦女士坚称,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离柜概不负责”。出了类似差错,双方真的都可以不用负责吗?

文章配图

看到这个消息,央视新闻的网友们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支持秦女士的做法,坚决不退:

@清远:不退,我们错了,银行不管,他们错了,我们也不管!

@Montage:既然写出了这样的标语,就要相互遵守啊,银行不负责任,个人为什么要负责呢?何况这是银行的差错,我们没有责任替他买单。

@远方:这似乎是对银行霸王条款的回击,什么叫概不负责,伤人也伤己。

@(洁)然不同:我觉得秦女士并不是真的不想给多的1600块钱,而是银行的规定不公平,为什么给少了就概不负责,给多了就要退回呢?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