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宣布,根据最近的一项法院判决,国土安全部(DHS)将开始执行欧巴马政府为外国创业家取得美签所设计的“国际创业家条例(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简称IER)”。这项欧巴马离任前几日为外国创业家取得留美签证的条款,算是起死回生。
根据12月1日华府联邦法院对“国家创投者协会 vs. 杜克(国土安全部代理部部长伊莲.杜克)”的民事诉讼判决,国安部在发出“IER延迟执行”之前未搜集公众意见或预告,因此该延缓宣布无效。
俗称“创业家签证”的IER,原规画今年7月17日正式生效,但川普总统上任后于1月25日签署行政令“改善边境安全及移民执行”(Border Security and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Improvements),考虑废除整个创业家条例。国安部针对该行政令进行研究后,今年7月11日发布“延期执行IER”通知,俗称创业家“签证”,执行日推迟到明年3月14日。
“国际创业家条例”规定,美国将对符合资格的外籍创业者发放合法留美的临时许可,获批准的申请人最长可在美停留五年,IER申请者必需是近五年内在美创办合法作业、并具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潜力;申请人需在该初创公司拥有至少10%股权,且在公司担任重要角色;该初创企业须在一年内获得美国投资人或机构的至少25万元投资,或政府拨予的10万元以上资金。如果通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或未成年子女则可获发30个月,即两年半的临时留美许可,但只有其配偶能申请工作许可。
华府移民法改革学会(Immigration Reform Law Institute)支持政府废除IER,认为此条例是由外国企业及一群“孟买外包专业户”所游说支持。一位华裔移民律师表示,从实质角度,IER对想移民美国的华人一点也不具吸引力,“首先,目前在境外的申请人若提出此类申请,美国驻中国使领馆一定会刁难;此外,它也不是给你居留身分(status),而只是延长居留资格(parole),适用者只是极少数目前已在美国、但未抽到H1-B工作签证的留学生。”
申请创业家留美签证,可查阅移民局官网:https://www.uscis.gov/humanitarian/humanitarian-parole/international-entrepreneur-par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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