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一审宣判,第二批宣判对象有9人是台籍诈骗犯,最高判刑3年。
在当天早些时候的第一批嫌犯审判中,两名台籍主嫌张凯闵、林金德被判15年,其余主犯刑期都超过10年。
资料显示,自2016年4月的肯尼亚跨境诈骗案台籍嫌犯遣返大陆开始,至今已有288位涉案台湾人被遣陆。

北京法院审理诈骗案(图源:@京法网事)

台籍嫌犯被判刑(图源:@京法网事)
中国大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月20日上午公开一审宣判肯尼亚电信诈骗案。根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法院上午10时依法对徐伟伦等17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
其中徐伟伦等9人为台籍民众。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北京第二中院上午8时30分已对涉案的第一批33名被告做出重判。
其中13名被告是台湾人,张凯闵、林金德两名台湾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当天的两起案件悬案后,根据陆委会统计资料,自2016年4月肯亚案发生以来,共有288名涉及海外电信诈骗案的台湾民众遭遣送中国大陆。
至于赃款返还被害人,台湾法务部9月29日发布,自2014年4月起,累计返还陆方新台币2,054万余元(1新台币约合0.03美元);中国大陆返还台湾的金额累计1,442万余元新台币。
资料显示被送往中国大陆的台籍嫌犯共计288人,包括: 肯尼亚2016年4月、8月先后遣送50人,马来西亚2016年4月、11月及2017年8月遣送71人,柬埔寨2016年6月、9月、2017年7月及10月遣送67人,亚美尼亚2016年9月遣送78人,越南2017年1月遣送4人,印尼8月遣送18人等。
另外,根据台湾陆委会资料,自2016年4月马来西亚电信诈骗案后,于境外涉嫌电信诈骗遭外国遣返回台人数为427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