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落马高官的3块手表 拍卖了23.3万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东森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时间12月2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2份北京市第一中院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的没收财产执行裁定书。

据《新京报》公众号“政事儿”12月22日综合报道,徐建一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省长助理、吉林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市长、吉林市委书记等职。2007年,徐建一重回“老东家”,转任一汽集团总经理。2010年,他升任一汽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5年3月,徐建一被查。2017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院对徐建一受贿案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徐建一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长春市顺航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强等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间接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8.974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22美元)。

后他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判决书所附清单中的个人财产;对徐建一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文章配图

一汽董事长徐建一2015年被查,2017年宣判(图源:Reuters)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