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落幕,“保姆纵火案”开启。同样的“声嘶力竭”,同样的“浩浩汤汤”,同样的“重判渴求”。不一样的或许只是,一个家庭“失去女儿”,而一个家庭失去“妻子儿女”。如若撇开悲剧本身的规模,或许对于“江秋莲”和“林生斌”而言,都将面对生不如死的残局。
从家属的角度上而言,要求“重判”或许是人性中最朴实的一种夙愿,这无可厚非,也值得理解和同情。但对于舆论而言,一面是媒体事无巨细的对真相的挖掘,一面是大众情绪江湖式的发泄,这其中的纷争与喧哗里,到底在争什么?或许真不是一句简单的“正义追问”就能盖棺。
不管是“江歌案”还是“保姆纵火案”,能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并且能持续的聚焦,这无疑算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我们除却能看到,作为“正义围观”的朴素光芒,也能感受到人们对于普世价值的基本渴求。就算这种正义中的纷争,对于案件本身的走向起不到任何作用。但对于生者而言,除却是对行为约束之外,也是一种大社会中不可或缺的温暖。
法律有法律的正义,道德有道德的正义,站在长远的维度上验证,只要是对社会和个人有益的,都应该被尊重和接纳。并非说谩骂的舆论就一定会导致恶果,也非说法律的审判偏离道德审判就是坏事。很多事情,不能单单看眼前,而要望向远方。
或许,对于死者家属而言,只有凶手以命相抵,才能告慰自己死去的亲人。但对于大社会而言,除却“情绪正义”以外,更需要的是一种“程序正义”。一个健全的社会里,道德和法律从来都不背道而驰,而应该是相辅相成。但这并代表,道德可以代表法律进行审判。
陈世峰被判20年,很多人在探讨民意和司法谁占上风,这实际上真的很无聊。入狱20年,这种结果虽然在国内的舆论环境下不尽人意。但对于在日本大多数杀人案件的判决中已经属于“重判”。这倒不是说,这种判决就一定是“很正确”。但起码说明,这一判决的过程中,司法做到独立,并没有受到舆论的裹挟。
另外,各国的法律对于同样的案情,处罚的措施和量刑确实不同。这跟正义与否并没有关系,或是与纵容犯罪也没有关系。因为一项法律的通过,不仅仅是民意的调研,更需要从实践的过程中得到反馈。相信对于大社会而言,惩治只是手段,目的是希望犯罪减少,而非增多。
当然,谁也不能断定,对于同样的事情,“惩罚重”或“惩罚轻”,那个更能起到减少犯罪的发生。尤其,各国的制度、国情也存在区别,就更不能去轻易裹挟。所以,面对“江歌案”和“保姆纵火案”,都是杀人的凶手,但因为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处理结果自然就会出现差异,但这不代表法律本身的偏见,而是依照的律法有区别。
不过,从舆论的“重判渴求”对案情的左右层面而言,相信在“保姆纵火案”中的影响会超过“江歌案”。一个是“国内案”,自家门口好喊打,一个是“国外案”,哭死喊死也是隔岸观火。这种情况下,“保姆纵火案”的审判结果,可能容易和舆论情绪达成共振,完成一次“正义上”的结果认同。
不过,我们还是能清楚的触摸到,舆论为何要对“保姆纵火案”继续追问。
其一,公共事件中,终将邪不压正。即便很多时候,正义不一定能得到伸张,但对于多数人而言,还是希望活在正义的社会里。这是作为社会人,基本的自我保护和客观的自我认知。说到底,大社会安全,自己才能安全。道理很简单,但却很不安。
其二,保姆行业日渐发达,不严惩是对保姆行业的不负责。城市的快速发展,保姆已经成为大都市里不可或缺的一个职业。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严惩”,总会让雇主和者保姆们心存芥蒂。虽然是个体的原因,但舆论情绪本来会渲染,自然就会引发群体性失信,这很可怕。
其三,好雇主遇上恶保姆,不严惩好像都对不起良心。从事件发生后,舆论一直都在说,林家对保姆很好,还给借钱花。这种情况下出现恩将仇报,着实让人感到心寒。于此,如若不重判保姆,或许也是对于人性是非的一次逻辑上的粉碎。
其四,多条人命,不重判难以震慑恶的存在。比起“江歌案”,“保姆纵火案”更加惨烈,这个无需多说,任何人格健全者,都不会容忍这种恶行的存在。
其五,人性确实是幽暗的,人们害怕成为保姆,害怕成为死去的林夫人,也害怕成为活着的林先生。正因为如此,必须捍卫该有的正义。
是的,每个人都是无数因果关系中的一环。每个人所能够决定的,也只是自己能掌控的事情。至于最终的结果是好是坏,多数凭借的是自我的造化。但这绝对不是被动选择,只要每个人争取“道义上的正确”,“理性中的克制”,相信好的因果关系就会概率大一些,这或许也算是“重判渴求”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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