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提交审议的备案审查报告中,首次集中公布了近年来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中推动相关部门纠正“带病文件”的十大案例。其中,推动解决《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争议在列。
一直存在争议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问题,有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得到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其中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这份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在司法实践中陷入争议。不少直到离婚了,才发现“被负债“——婚前配偶背着自己在外面打借条,纵然自己不知情,也有可能因为夫妻关系而承担责任。
近年来,有关“二十四条”存废的呼声一直未止,如今,有关“二十四条”存废的“官司”打到了全国人大。
沈春耀在报告中介绍,在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45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联名提出5件建议,要求对最高法制定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进行审查。
2016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公民提出的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的审查建议有近千件,这一数量,是十二届全国人大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的三分之二。
沈春耀说,为做好代表建议和公民审查建议的办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于今年6月召开座谈会,邀请提出建议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与最高法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推动解决有关问题。
在今年,就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在各方的呼吁下,最高法也做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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